2026年5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核定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630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文件立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效运营、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型社会建设需求,延续并优化中线干线工程两部制水价体系,明确分区段差异化定价规则、水费核算方式与供用水主体责任,是新阶段中线工程供水调度、水费收缴、成本管控、水价改革的核心规范性文件,对水利供水行业运营模式、受水区水务行业及工商业用水企业均产生深远影响。
1、政策出台背景与总体定位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工程,承担向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省市供水的核心任务,是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安全保障的生命线工程。工程投资规模大、运维成本高、输水线路长、跨区域调度复杂,需要科学稳定的水价机制保障工程可持续运营。此前执行的阶段性水价标准已适配当前工程运维成本、供水结构、调度模式变化,亟需重新核定优化。
本次水价核定总体定位为保本微利、分区适配、以价促节、长效运维,兼顾工程可持续运营、区域用水公平、水资源节约利用三重目标。通过固化两部制水价、细化分区段定价、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既保障南水北调集团工程运维成本合理回收、保障工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又依托水价杠杆倒逼受水区节约用水、优化用水结构、推进地方供水价格市场化改革,实现工程公益属性与市场化运营有机统一。
2、政策核心主要内容
本次通知核心围绕水价定价模式、核算规则、主体责任、执行要求四大维度作出明确规定,核心内容清晰、实操性强,具体如下。
一是延续分区段差异化定价机制。结合中线工程输水距离、运维成本、输水损耗、区域供水特征,对全线实行分区段定价,分南阳段、黄河南段、黄河北段等不同区段,分别核定含税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精准匹配不同区段的实际运维成本,杜绝区域定价一刀切问题。
二是固化标准化两部制水价核算体系。明确中线工程统一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计价模式。其中基本水费按照核定基本水价、结合各分水口门规划分配净水量核算,保障工程固定运维、资产折旧等刚性成本回收;计量水费按照计量水价、结合各口门实际用水量核算,贴合动态用水需求,实现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精准分摊。
三是压实供水企业成本管控责任。明确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作为供水主体,需强化成本约束、优化运营管理、严控运维成本、提升经营效率,规范水费收支管理,杜绝不合理成本摊销,保障水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开透明。
四是明确受水区用水与改革责任。要求北京、天津、河北、河南等受水地区足额按时缴纳水费,保障工程资金闭环周转;同时依托本次水价调整契机,稳妥推进地方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健全终端水价形成机制,发挥水价杠杆作用,倒逼全社会节约用水、高效用水。
五是明确政策落地执行时限。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替代此前中线工程供水价格标准,实现新阶段水价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3、政策重点深度解读
3.1 两部制水价筑牢重大水利工程长效运营根基
本次政策持续沿用并固化两部制水价,适配重大调水工程“重资产、高固定成本、全天候运维”的行业特性。单纯按量计价模式无法覆盖工程固定资产折旧、设备检修、线路管护、调度运维等固定投入,易导致企业亏损、运维投入不足、工程安全隐患。基本水费兜底保障刚性成本回收,计量水费匹配实际用水需求,有效平衡工程公益属性与市场化运营需求,彻底解决重大水利工程“重建设、轻运营、难持续”的痛点。
3.2 分区段定价实现成本与价格精准匹配
中线工程跨度超长,不同输水区段地形条件、输水损耗、运维难度、设备配置差异较大,单一统一水价无法真实反映各区段运营成本。本次分区段差异化定价,依据各区段实际运维成本核定对应水价,实现“成本越高、定价适配、权责对等”,让水价形成更加科学公允,避免区域交叉补贴、定价失衡问题,大幅提升水价定价精细化、合理化水平。
3.3 以价促节,构建水资源集约利用长效机制
政策核心导向不仅是保障工程运营,更突出水资源节约利用。通过规范输水价格、理顺供水成本,倒逼地方终端水价合理化,终结低价用水、粗放用水格局。依托市场化水价杠杆,引导地方优化工业、农业、生活用水结构,严控高耗水、低效益用水,推动水资源从粗放利用向集约高效利用转型,适配节水型社会建设总体要求。
3.4 权责双向明晰,构建规范化供用水秩序
政策同时约束供水方与用水方双向权责:对供水企业严控不合理成本、规范经营管理,杜绝随意涨价、成本虚高;对受水区明确水费缴纳义务、压实水价改革责任,解决以往水费拖欠、改革滞后、权责不清等问题,构建权责清晰、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跨区域供水运营体系。
4、对水利供水行业整体的影响
4.1 重大调水工程运营模式更加成熟规范
本次水价核定进一步完善国家级跨区域调水工程价格形成机制,为全国重大水利调水工程提供标准化定价范本。两部制水价、分区段定价、成本管控双向约束的模式,将在全国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中推广复制,推动水利供水行业从粗放运营向精细化、规范化、可持续化运营转型。
4.2 水利行业保本微利发展机制持续固化
政策坚守水利工程公益属性前提下,保障供水企业合理成本回收,稳定大型水利工程经营预期,提振社会资本、国企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运营的信心。有效破解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盈利不稳定的行业难题,助力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
4.3 倒逼地方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提速
政策明确要求受水区同步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将干线水价改革压力传导至终端供水环节,倒逼地方理顺原水、制水、输水、售水全链条价格体系,终结终端水价倒挂、补贴依赖过重等问题,推动地方水务行业市场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4.4 全国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持续提升
稳定的水价机制保障中线工程持续满负荷、高效率调度运行,稳定北方受水区水资源供给,有效缓解华北、黄淮地区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生态缺水等问题,强化全国水资源跨区域统筹配置能力,夯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安全水资源保障基础。
5、对各类市场主体及企业的具体影响
5.1 南水北调集团等水利运营企业:经营预期稳定,倒逼提质增效
标准化、差异化水价机制落地,让企业成本回收、营收核算更加清晰稳定,彻底扭转营收波动大、盈利不确定的经营局面。同时政策强化成本约束与效率考核,倒逼企业优化运维模式、压降无效成本、提升输水效率、降低管网损耗,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
5.2 地方水务、自来水企业:成本传导清晰,改革方向明确
受水区地方供水企业原水采购价格标准化、透明化,原水成本可精准核算、可控可预期,便于企业做好终端水价统筹测算与运营规划。同时倒逼地方水务企业加快内部改革,优化管网运维、降低供水损耗、提升服务效率,理顺终端水价成本传导机制,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5.3 北方受水区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成本刚性约束增强
随着干线水价规范化、终端水价改革推进,低价用水红利逐步消退,工业用水价格更加贴合真实水资源价值。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水企业用水成本约束收紧,倒逼企业推进节水改造、循环用水、工艺优化,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绿色低碳、集约高效转型。
5.4 区域农业、民生用水主体:用水秩序更加稳定规范
稳定的工程运营机制保障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用水持续稳定供给,有效缓解北方地区季节性缺水、供水不稳定问题。同时以价促节机制引导农业节水灌溉、居民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实现民生保障、农业稳产、节水增效多重利好。
6、整体总结与发展趋势预判
发改价格〔2026〕630号文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效规范化运营的关键价格制度支撑,核心逻辑是以科学定价保运营、以价格杠杆促节水、以权责规范优秩序。政策通过固化两部制水价、细化分区段定价、压实双向主体责任,实现重大水利工程公益保障与市场运营的动态平衡。短期将稳定工程运营收益、规范供用水秩序、推进地方水价改革;中长期将持续优化北方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倒逼全社会节水增效、推动水利供水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北方受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坚实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