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信息化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税务信息化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及金税一期、金税二期、金税三期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正处于金税三期运行及推广阶段。2013年2月22日,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决策支持1包等系统在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系统率先试点单轨上线运行。2013年10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个人税收管理、外部信息交换和决策支持1包等系统在山东、山西两省国税局、地税局系统单轨上线运行。在金税三期工程相关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要形成一个可移植、可扩充、可兼容、可信赖的基本模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金税工程三期覆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27个主要税种,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整合、优化、拓展、提升,使其成为一体化的更好地为税收管理目标服务的信息系统。金税三期项目建设期为四年,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设期为两年)是建设完成覆盖总局、各省(区、市)局、部分计划单列市的市局及部分省的市、县局四级的网络平台,在总局和6个试点省开展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第二阶段是在一阶段试点的基础上,完成其余省(区、市)各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建设工作;第三阶段是完善和改进信息系统各项功能。金税三期的建设投入约为75亿元,75亿元仅包含建设经费不包含日常运营维护经费,根据实行情况来看,投入周期将会拉长。
金税工程三期全面建成并发挥效益后,将实现如下目标:一是逐步提高税收征收;二是逐步拓展税收监管面。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将全部纳入“金税”工程三期管理,其网络化覆盖面将从2002年纳入全国统一应用系统管理的41%提高到100%;并将全面覆盖申报征收、税款入库、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主要工作环节;三是进一步扩大税收服务面,包括税收宣传、纳税咨询、纳税申报、涉税申请、涉税查询等,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四是进一步降低税收成本。
2、税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自1963年日本学者梅棹忠夫首次提出“信息化”概念以来,历经几十年发展,尤其是电脑和互联网出现以后,信息化的浪潮席卷全球。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为缓慢。作为政府主要组成部门之一的税务机关,其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以计算机为应用平台,以会计、统计等税务内部信息处理为应用切入点,重点针对基层开展税务信息化建设。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适应征收、管理、稽查三分利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新模式,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两同步、三结合”方针,为税务信息化工作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税收征管新模式促使税务信息化工作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这一时期TAIS和CTAIS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金税”工程两大系统的成功建设尤为引人瞩目。进入21世纪以后,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提出了“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加上配套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正式迈入了整合集成应用的新时期新阶段。
通过大力推行税务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国不仅成功地建成了包括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在内的一大批应用系统,而且税务信息化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税收信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税务信息化基础建设快速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税务部门信息化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当前各级税务机关主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大都不是计算机专业出身,也没有进行过系统的计算机知识培训,这就导致他们对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计算机在我国普及和应用也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税务信息化建设更是一个全新课题,因此税务部门中不懂计算机操作的员工大有人在,甚至有部分老同志干脆就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这些工作意识上的不重视、不关心、不进取都阻碍了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基层税务机关信息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税务系统虽然人才众多,但绝大部分都是财税专业的人才,真正既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能,又熟知税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凤毛麟角。即使是招聘到了这些人才,却往往都是在基层历练了两三年,刚刚将税务信息化的各项工作思路理清准备大干一场时,就被上级机关以各种名义选任或借调走。另外,基层税务机关直接面对基层,每个工作人员到基层之后都会“俗务缠身”,很少再能抽出时间来学习计算机专业知识,这也导致基层信息化技术力量比较薄弱。
三是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化导致税务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于财力充足,对税务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多、支持力度大,各项工作都走在前列,反过来又促进了财税增收,为税务信息化建设保障了资金来源,形成良性循环。而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少,根本无力支持税务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还停留在原始人力手工阶段,效率极其低下,反过来又制约了税收增长。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引发的“马太效应”,正在严重影响着税务信息化的进程。
3、推进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和思考
一是着力打造助动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运营环境。首先要提高对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各级税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转变思想观念,把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到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度来认识对待,敏锐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积极将信息革命成果运用于税收管理实践。广大税务干部要充分意识到信息化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不能望而却步,而要迎难而上,熟练掌握税务信息化操作要求。其次要加强对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完善培训制度,针对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开展分门别类的培训,以适应税务信息化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更要重点引进和培养税务信息化专业人才,对税务系统内热心信息化工作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并通过考核来提升质量,保证效率,实现机关内部税务人才培养的自我循环。最后要健全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独立的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做好信息化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以保障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积极构建适应税务信息化要求的管理体制。首先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构建集约化、扁平化组织机构。借助税收征管系统和数据集中的有利条件,大规模缩减基层税务征管机构,设置集中化的信息处理中心,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税收征管水平提升。依托计算机网络在基层税收征管机构内部对征收、管理、稽查职能的专业化分工,减少上下级之间的中间层次,缩小管理层级、加大管理幅度,着力构建扁平化的高校组织。其次要建立规范的信息化运行机制。结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进行优化升级,组建同信息化相适应的岗位责任体系。组建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强化对各类税务业务数据整理、筛选和优化,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利用数据信息质量建立起量化考核体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转变以往各自为战的分散局面,实行信息的集中处理与广泛共享,通过狠抓数据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来提升信息的加工能力和使用效率。
三是逐步完善统筹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发展战略。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方案》中提出:“用十年时间,建立一个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高度集中处理信息,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这一发展目标,要积极制定以信息化为导向的税收发展战略,组建能得到全体税务人员支持的网络组织模式。这包括:建立以信息化为目标的技术支持系统,重视税务系统内部技术的创新和管理体制的更新,形成人机有机结合、技术配套与体制机制相适应的良性循环;建立以信息化为手段的税情分析系统,对外能迅速获取税源信息、市场趋势、纳税动态等,对内能全面掌握政策信息、技术资源、执法状况等,促使税务系统内部组织、指挥、控制、调节等管理环节更加合理化;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申报征收系统,通过合理收缩基层征收机构、集中处理基层征收信息,克服信息流动过程中的变异和沉淀,实现税收征收信息处理效率的全面提升。
4、税务信息化发展趋势分析
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轨迹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模拟手工操作的税收电子化阶段;第二阶段是步入面向管理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阶段,依托广域网进行分布式处理,涉及税务应用的操作和管理层次;第三阶段是实现创造税收价值的全方位税收服务系统阶段,依托互联网实现集中式处理,涉及税务应用的操作、管理和决策层次,并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服务。目前,我国的税务信息化正处于由面向管理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第二阶段向建立全方位税收服务系统的第三阶段迈进的时刻,金税三期所提出的“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总体目标,形象地描述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前景。税务信息化建设应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主线,做到征管业务“流程化”,税收管理“数字化”,纳税服务“高效化”,信息资源“共享化”。
征管业务“流程化”。流程重组实质上是一种管理变革,包含了管理与服务的统一、人与机的结合、业务与技术的衔接,等等。从现阶段的征管现状看,税务部门已基本建立并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但随着税务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征管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比如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科学性滞后于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已不适应提升税务行政效率的要求,不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等。税务信息化建设是征管工作的载体,其核心要务是通过信息手段来提升征管工作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准是需要有符合实际的征管流程来与之配套,二者互为因果,互相促进。因此,税收信息化要发展、要突破、要不断跃上新台阶,就必须打破现有条件下以手工作业为基准而设置的旧的征管流程,建立新的征管流程,促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飞跃发展,从而实现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税收管理“数字化”。数据大集中系统,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关键步骤,是提升信息应用水平的一项控制性工程,是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的重要平台,也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主要硬件手段。虽然目前征管数据已经成功上线,但信息失真和信息孤岛现象制约了数据大集中系统本应发挥的作用。数据信息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但现在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资料存在可信度不高、失真或不全的情况,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质量,也影响到税源管理平台展示数据的可信度。因此,税收管理必须立足于数据,依靠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狠抓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利用,重点保证税收征管系统采集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强化数据的分析利用,进一步促进税源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
纳税服务“高效化”。推进信息化建设,不仅是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也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必须以制度建设、制度创新作保障,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全面推进纳税服务,进一步丰富、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宽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外延。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等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纳税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新型、高效、立体、全方位的纳税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
信息资源“共享化”。目前,实现相关涉税数据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仍然是制约信息管税的重要因素,必须尽快扭转。一是制度层面。必须通过法律形式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职能部门主动提供信息的法律责任,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化。二是政府层面。要积极建议当地政府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实行数据实时交换,为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比对提供公共服务平台。三是税务机关层面。首先应实现国地税系统信息共享,通过建立和完善国、地税双方共管户信息库,实现国、地税双方征管信息的及时交换、比对、分析和预警,推进整个税务系统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
税务信息智能化。税务智能(TI,TaxationIntelligence),一般理解为运用税收经济学、管理学、数理统计等学科的理论和模型,数据仓库、OLAP分析、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推理、归纳和演绎等方法,对海量涉税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充分利用,分析归纳出隐含的没有被发现的而税收工作中需要的规律和经验,从而帮助税务部门提高税收政策制定水平、做出明智决策、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系统。简单地说就是运用各种有效手段从涉税数据中发现未知的有用的知识,为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提供决策参考的系统。税务系统的应用软件一般都具有强大的数据查询功能,但数据查询与税务智能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结果不同:数据查询一般是通过对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和简单计算后重新组合、排列展现给用户;而税务智能是在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税收现象的规律及趋势。二是方法不同:数据查询主要根据数据间的关系进行分类、汇总和计算,从而得出结果;税务智能一方面是利用数量分析验证、支撑定性分析的结论,另一方面是从相关数据中发掘未知的规律,再去验证其正确性。三是应用目的不同:数据查询的结果是对税收现象的数据描述,多用于简单决策:税务智能的结果是对税收现象抽象的规律、趋势描述,可用于不同层次的多种决策。税务智能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总体来说,可以分为模拟税收制度改革以及辅助税收决策、监控和服务两个方面。在出台一项新的税收政策之前,不仅需要定性分析新政策、新制度对税收收入、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影响,还需要定量分析新政策、新制度的合理性。(1)模拟税收制度改革税收经济分析模型是定量分析税收政策的良好工具。国外已经建立了多种税收经济分析模型且已普遍应用,我国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应用范围较窄。通过建设税收经济分析模型支持系统,构建税务智能进行定量分析,可为模拟税收制度改革提供数据支持。税收经济分析模型支持系统可以构建新模型,更新、删除模型,通过数据接口调用各种数据,可以支持各种税收经济分析业务功能的使用,能够接受和检验分析者的分析请求,用多种方式直观地显示分析的结果:能存储、交换、处理和维护各类税收政策分析模型,使模型重复使用:还可以方便地通过人机界面使用和管理各种模型和数据。(2)辅助税收决策、监控和服务税收工作主要由征管、监控和服务三方面组成。税务智能可以从数据发现知识,辅助税务工作执行者更好地完成征管决策、监控和服务工作。首先,税务智能化以帮助决策者获得更好的决策知识,节约决策者时间,让决策者把精力集中在如何做出决策上。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分析手段,决策者面对多年积累起来的海量数据,只能依靠个人经验和直觉进行决策。税务智能充分利用各种现代技术,通过对大量当前和历史数据,以及外部数据信息进行决策分析,寻找税收工作的发展规律,从而实现“了解过去、掌握现在、预测趋势”的作用。税务智能为认识税收与经济的诸多关系提供依据;为把握税收的内在规律提供定量分析;为各行业、各税种提供系列动态平均指标;为评价纳税人、税务机关征管质量、员工业绩提供系列标准指标;与税务行政管理系统一起,形成税收成本、人力资源配置、税制改革预测等宏观管理的支柱。其次,税务智能的应用将加强对纳税人纳税诚实度的监控。我国纳税人数量众多,经营范围和内容广泛,偷逃税手段多样。税务智能通过分析各种数据,可提供税收监控中需要的各种参数和指标体系;根据纳税诚实度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并通过分析历史案例,从中找出偷逃税的规律、手段以及其他专家的分析方法、监控经验等。最后是税务智能对税收服务质量的提升。利用网页挖掘技术构建的税务智能,可以根据服务对象在网页上的访问记录,发掘出他们的操作规律,并改进相应的网页设置,使之更符合服务对象的需要。
5、税务信息化发展远景分析
可以预期,随着税收事业的发展,人们对信息化认识的不断加深,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信息共享水平的不断提高,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税收信息化将会在改进税务工作,满足国家、纳税人和社会对税务工作不断提高的要求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1)税制设计和优化能力将得到更大的提高
由于有大量的税制执行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作支撑,税制执行中的效果能更好地得到检验,问题更容易得到发现,也更容易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的措施。在信息化条件下,税制设计更容易得到测算和模拟运行的支持,从而尽早修正不足。同时由于征管手段的信息化,复杂的、调控更到位的税制能够执行到位。原来无法实行的税制将有可能得以实行,原来无法实现的调控目标将有可能得以实现。这大大增强了税制设计和优化的自由度,使税制设计和优化更加符合税收参与经济分配和调控的需要。
(2)税收征管方式将发生更大变革
更多信息(包括人、事物、活动)将被采集并数字化,更多涉税信息为税务部门所共享。需要纳税人上门来传送的信息越来越少,许多对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将通过网络完成,如登记、申报、缴款等,纳税人将更多地通过网络与税务局接触互动。信息处理的层次将大幅度减少,对信息不产生增值作用的层级控制将不复存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信息对税源和税基进行监控核实,以此为后盾评估和检查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涉税服务,促使纳税人自觉遵从,将成为信息化后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模式。信息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的分析利用将会处于整个税务管理工作更加重要的地位,现在许多花费大量人力的工作将由信息系统自动完成,由此税务管理流程、机构设置、人员结构与过去相比将发生重大变化。
(3)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将得到更好发挥
由于税收信息化提高了税收征管能力,实际上是提高了税务部门将税制落到实处的能力,也是国家利用税收进行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海量涉税数据的分析利用将成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税制调整后,相应的税务管理工作能够较快做出调整。大量的具体处理工作都是由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只需调整信息系统,而组织结构可以保持相对稳定。
(4)内部管理将更加科学化
每个税务人员在信息系统中都有唯一的身份标识,都是信息系统的用户,其工作主要依托信息化平台进行。通过信息系统,可以为每个用户设定工作范围和权限,可以对每个用户的活动进行详细的日志式记录。上级可以对下级的工作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每个用户在信息系统中有如在透明的鱼缸中,暗箱操作和舞弊难以进行,内部管理将更加科学透明。
作为衡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的GDP,近几年保持10%左右的高速增长,国家每年的税收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我国经济及税收的稳定增长带动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稳定增长,未来几年内我国经济增速虽有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放缓,但仍将保持稳步增长,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促使我国税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税务信息化建设投入将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态势。2023年,中国税务信息化市场规模约142.9亿元。
图表:2019-2023年中国税务信息化行业市场规模情况
数据来源:中经百汇研究中心
更多研究内容详见中经百汇编撰的《中国税务信息化行业分析报告》,中经百汇提供行业研究报告、定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产业规划、企业战略咨询等服务产品,另外还提供产经新闻、市场研究、产业数据服务、企业排行榜等资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