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的广泛延伸,互联网几乎渗透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所有行业,各个领域都在与互联网的碰撞和融合当中不断地颠覆传统和创新变革,当今社会已毫无争议地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作为传统行业之一的金融业也不例外,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互联网金融”一词被正式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之中,标志着这一新生事物取得了名正言顺的市场地位和决策层的认同,农村信用社等老牌金融机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和严峻形势。
(1)金融网络化
余额宝、活期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以“野蛮生长”的速度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即对传统银行业的个人储蓄业务造成较大冲击,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积极应对,纷纷研发相应的理财业务与创新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基于网络平台突破传统银行业务网点和柜面的限制,具有方便快捷的优势,又能通过网络以极低的成本将众多散户资金予以集中,消除了传统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限制,对活期储蓄存款有较强的替代效应。随着互联网络向农村的快速延伸、农民理财观念的逐步转变和农村财富向年轻一代转移,互联网金融对科技水平落后而存款又以单户余额较低的农村储蓄存款为主的农村信用社的冲击将会日益凸显。
(2)利率市场化
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本长期居高不下,一是由于点多面广、人员众多,农村信用社的人力费用相对较高;二是由于代理业务匮乏、中间业务缺失,农村信用社的活期储蓄存款和贷款派生存款占比极低,利息支出较大的定期储蓄存款占有极高比重。随着存款利率的全面市场化,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从贷款资金的垄断分配者变为存款资金的竞争参与者,而其竞争的本质就是资金成本的竞争,以存贷利差几乎为全部收入的农村信用社的盈利空间将受到压缩,股金分红和员工增收的压力增大。
(3)农村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二元经济将逐步解体,城乡界限趋于模糊,将会有更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广大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在县域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的加快,农户阶层不断分化,农村信用社传统的农户贷款需求将大幅减少;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将向金融机构提出更加高端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以农村信用社当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难以满足,更多的优质涉农法人客户将会流向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可能趋于恶化。
(4)地方开放化
互联网的出现使各地方区域信息交换和传播的速度大幅提升,与之相辅相成,公路、铁路等物流网络的兴建更进一步加大了地方的开放化程度。但是,以县级法人为经营主体的农村信用社,单一县级机构在短期内都无法达到监管部门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指标,在存款领域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任凭其他金融机构入驻地方五、银行民营化当前,我国的民营银行已进入试点阶段。与农村信用社等国有金融机构相比,民营银行没有传统观念的束缚,管理经营完全不受政府的干预和掣肘,机制活、效率高、逐利性强,在特定的客户群体内将成为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的有力竞争对手。
穷则思变,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农村信用社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历史结点,必须以放手一搏、孤注一掷的勇气和决心,在各个领域改变自我、大胆创新、与时俱进,才能顺应内外部形势的快速变化,以有效的应对策略在逆境中求得一条生存发展之路。
1)从“因您而变”向“因我而变”转变,创新产品推广思路
“因您而变”是最早由招商银行提出的产品研发、推广理念,即根据客户需求情况的变化来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农村信用社而言,有针对性地设计研发推广新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巩固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特别是高端公司类客户,逐步改变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相对较低、风险偏高的现状。一是强化产品包装,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具有信贷审批高效灵活的优势,但信贷产品缺少能够体现企业文化特色且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外部包装,甚至产品名称仍简单地以“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或“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贷款用途来命名;二是细分客户市场,结合当前农户阶层分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的市场形势,推出针对性较强的信贷产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担保方式贷户的融资特点和风险状况,设计不同期限、不同利率和绑定不同配套金融服务的信贷产品,提高产品对客户的适应性;三是开办中间业务,扩大与客户的关联度,增加派生存款,提高资产业务对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拉动力。
与其他商业银行和营利性组织相比,农村信用社在产品推广做到“因您而变”的基础上还要做到“因我而变”。尽管农村信用社也开办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但此类金融产品的销售情况远低于预期。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农村信用社的客户群体从总体上看观念陈旧,接受新事物能力不强。因此,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机构、人员优势,从被动营销向主动营销转变,积极改造广大个人客户的理财意识和消费观念,从满足客户需求向创造客户需求转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其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和实惠,顺利接受农村信用社对各类产品的推广和营销,充分满足其金融和非金融的全面需求。
2)从“各自为战”向“协同推进”转变,创新客户营销理念
长期以来,在农村信用社三大银行传统业务板块中,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中间业务沦为负债业务的附庸,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占据主导地位,营销行为过分着眼于某一笔业务、某一项产品或某一时期的收益。在当前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必须从高管的工作思路、员工的营销行为、绩效考核办法的制订和机关职能部门的设置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在不断扩大客户群体的基础上,努力与客户建立多重业务关联,要通过广泛开展组合营销与交叉营销,充分满足各类客户全方位、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建立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三大业务板块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的营销机制,使拥有最大业务规模和客户群体的农村信用社实现最大的客户回报率。
3)从“实施管理”向“提供服务”转变,创新机关工作职能
在当前网络化和开放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下,银行的任何一项业务都涉及信息科技等多个机关部门,因此部门设置要在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促进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协同发展,体现业务集中和本部经营的模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配合和协作,充分满足一线员工的各种服务需求,高效解决各级营业机构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较为复杂的问题。同时,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层级较多、规模较大的金融企业,各级机关务必要在充分调查研究、顺应形势发展结合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审慎科学决策,避免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出现脱离客观实际和违背客观规律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等主观主义倾向,更不能以行政指令代替服务指导,造成资源大量浪费、员工积极性严重挫伤,甚至企业发展倒退的严重后果。
4)从“资产保全”向“全面覆盖”转变,创新风险防范意识
科技风险具有瞬间停摆、全面瘫痪的特点,当前金融企业的各项业务都依赖于网络系统和电子设备,电子银行业务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替代作用日益增强,科技工作这个支撑不牢,农信大厦就有轰然倒塌的危险。以清收不良贷款、保全信贷资产作为风险专业的主要业务是由农村信用社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的,随着近年来的稳健合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已有很大改善。农村信用社在继续加大力度化解处置存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同时,必须创新风险防范意识,以防范信息科技风险为引领和抓手,从事后防范向事前防范转变,从片面防范向全面防范转变,树立覆盖各专业和各业务流程的全面的风险管理观。
5)从“专业防控”到“全员参与”转变,创新案件防范机制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银行业务突破了营业网点的限制,但是也使案件风险向更为广阔的空间扩散,步入“互联网+”时代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防控工作单纯依靠内部专业队伍已远远不够,必须基于网络平台调动专业和非专业两支队伍,借助内部和外部两支力量,构建全员参与、互相监督的案件防范机制,以营造稳定、和谐、安全的经营环境。顺应当前智能手机、IPad等移动网络终端广泛普及的形势,开放非实名网络论坛,为普通员工搭建一个分享心情、测评高管、匿名举报、测验民意、检举揭发、投诉上访的平台,不断扩大案件防控的群众基础,及时疏导普通员工的不良情绪。面向社会,特别是在广大贷户中公布企业网站地址、主任办公信箱和客户服务电话,对可能产生的负面舆情加以引导、利用、控制和转化,督导员工完善金融服务、查补安全漏洞,震慑高管合规守法经营、注意社会形象,同时也为企业的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农村信用社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同时也要有清晰的发展定位,努力使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整体发展大局相契合。尽管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我国农村信用社的重要地位需要其不断推动发展创新,努力使其朝着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
(1)我国农村信用社将朝着创新化的方向发展
从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整体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必须朝着创新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要结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更具有竞争力,更有利于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要着眼于服务“三农”,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强化金融产品的延伸性和渗透性,使其能够更具有吸引力。比如应当研发出更具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农村金融需要的调查和研究,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研发,必然可以取得更好的成效。
(2)我国农村信用社将朝着转型化的方向发展
转型发展是对农村信用社未来的重要要求,特别是从当前互联网金融的整体发展来看,其覆盖面越来越广泛,但农村信用社在这方面还比较薄弱,因而农村信用社应当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更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此外,农村信用社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在我国大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趋势下,农村信用社应当更加重视对社会资本的引入,不仅有利于提升整体实力,而且也有利于推动发展模式以及管理体制创新。
(3)我国农村信用社将朝着服务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金融机构的数量不断扩大,金融业内部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服务越来越成为提升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战略性举措。这就需要我国农村信用社要把服务作为重要的竞争优势,积极探索更加高效的服务模式。比如农村信用社应当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以服务农村、服务发展、服务创业作为根本出发点,更加重视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人员的金融支持,同时也要更多的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以及农村规模经济,研究出专门的服务体系,制定更具有规范化、便捷化的服务流程,进而使农村信用社在这方面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而且也有利于为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动科学和健康发展,特别是要在创新化、转型化、服务化“三化”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农村信用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支撑。
(1)建立多重监管机制
一方面,必须完善县级联社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明确理事会、监事会、主任等相关人员的权责及义务,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及相关决策程序,引入独立的董事及外部监事,成立权责明晰、制衡性好、办事效率高的组织体系。同时,加强监事会风险管理职能,监理会要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财务、内部控制等监察职能,通过调阅文件、访谈、列席会议等方法,充分发挥测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活动,便于及早发现日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解决,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率。为实现以上目标,建议农村信用社成立法人和内控评价制度及履职考核办法,以期落实法人结构要求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审计稽查部门应制定合理、长远的审核规划,不断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每年选择部分联社点开展审计,严肃处理抓住的违规典型,从而发挥良好的震慑作用。此外,稽查审计职员必须对自己做出的稽查结论终身负责,并不断学习,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
(2)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自我国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经济发展形成有明显好转,农民的经济实力有所提升,想要把处在商业化发展方向的农村信用社回归本色几乎不可能。日常实践中,农村信用社在运行管理、股权等方面的改革,并未能与经济规律、实际发展水平等完美契合,新旧问题层出不穷。基于这种情况下,日后所用的改革方法、制定的法律法规要更加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各项政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努力纠正由因政策不符合经济规律出现的短期行为,从而维护,促使农村信用社更好地发展。
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在遵循商业化运作前提下,要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确定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法人的治理结构,积极探索与当地发展和该金融机构发展水平相符的股份制、合作制等制度。具体做法如下:1)在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或城市一体化程度高的地区,三农在大众心中的概念已发生明显变化,农业所占比例较低。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虽然身份并未发生改变,但多数农民不再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活动,农村信用社实际上趋于商业化发展状态。处于上述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大力开展股份制改造,成立农村商业银行。2)农村信用社基于合作制原则下,依托股份制创建农村合作银行,将劳动、资本及金融、商业功能相互结合形成产权制度,对中国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地区实施产权改革意义重大。此外,对不具有上述条件的地区,在完善合作制基础上,把农村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革成统一的法人。
(3)明确市场定位及经营模式
农村信用社必须依据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需要,将自身的定位设置在县域经济发展层面,重点支持县域支柱性企业和基础设施所需的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注意,现代农业不再局限在传统的种养殖业方面,三农对资金的需求也不是小额贷款即可概括的。小额农贷只是农村信用社日常经营的一个项目,而并非日常经营的全部内容。此外,可考虑在小额农贷发展优势下,有选择性的开发大额农贷业务,认真挑选各项业务及服务对象,掌握适当比例,进而探索不断扩大项目,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在市区的农村信用社更应走在前列,选择好与三农相关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实现自身发展,达到农村信用社与经济发展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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