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反映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根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核算了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
经核算,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12755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9.9%。
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内部构成看,数字技术应用业增加值为55636亿元,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比重最高,为43.6%;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为43135亿元,所占比重为33.8%;数字要素驱动业增加值为24747亿元,所占比重为19.4%;数字产品服务业增加值为4037亿元,所占比重为3.2%。
图表:2023年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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