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时间:2024-12-05 09:57:12
报告页数:164
图表个数:6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失去使用价值或因使用价值不能满足要求而被淘汰或报废的家用电器等整机产品,以及元器件、耗材等零星废弃物,包括:消费者废弃的家用电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其元器件和零部件,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旧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以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被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工业产品。废旧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等14类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管理的电子废弃物。家电院采用市场供给A模型测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理论报废量。其中,电器电子产品的销量来自产量与进口量之和,减去出口量。其中,产量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年鉴,进出口量数据来自海关总署,报废系数来自家电院对处理企业开展持续四年的报废年限调研。2023年,首批目录产品理论报废量约为2.6亿台,包括电视机8313.3万台、电冰箱5202.5万台、洗衣机4320.7万台、房间空调器5750.3万台、微型计算机2692.0万台。2023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量约为19000万台,同比增长1.1%;回收重量约为420万吨,同比增长1.2%;在带来显著的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时,也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废电拆解精细化程度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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